配偶外遇:一般的網路日誌可否成為犯罪的罪證?
今年五月我的前任男友的老婆,經由一封信件內容,是擷取我在網路日記所寫的一些事情,而得知她老公的外遇史。這些內容並未指名道姓也沒有記載我與她老公的通姦事實,只有交往經過,若他老婆憑藉這些內容,可否告我通姦?
繼續閱讀夫妻間的財產,誰來管誰來用?
我阿花與阿德結婚已十年,一向男主外女主內,阿花幾乎不過問阿德在外的工作情形。一日,阿德向阿花表示因為生意失敗,要阿花將娘家贈與的首飾珠寶拿出來變賣應急,讓公司渡過難關,阿花一方面不忍心不管阿德,一方面又捨不得父母留給自己的首飾,焦急的她不知如何是好?
繼續閱讀刑事犯罪罰個人,民事賠錢則連帶。
據新聞報載北城醫院的護士因打錯針致嬰兒死傷,我也曾被護士拿錯藥方而服用,像護士打錯針或拿錯藥致病患受傷或死亡,醫生算不算是犯罪?若刑事罰不到醫生,病患家屬怎麼辦?
繼續閱讀在何種狀況下,企業主可以裁員解僱勞工?
李白先生在小同公司工作,一直以來都擔任生產線操作員,不過,近年來受到產業外移、投資大陸熱潮的影響,任職公司訂單逐年減少,因此小同公司打算以業務緊縮為由,資遣生產線操作員,即將符合退休資格的李白,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繼續閱讀到底何謂侵權行為?
我國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繼續閱讀若是要離婚可以嗎?需要什麼資料?
我和先生常吵架,他甚至常常限制我的行動,我上班須要用車,他不讓我騎車也不讓我開車。他們家是一個暴力家庭,公公常拿菜刀威脅說要殺婆婆,先生幾乎都是常喝酒,借酒裝瘋回來,看見我在睡覺會把我叫起來,罵一罵說的很難聽
繼續閱讀員工的工作內容,著作權屬誰?
雜誌社老板於出刊前一天,藉故把三位記者開除,但仍將文章登出,卻把三位記者的名字都拿掉全部沒有作者,版權頁也沒有記者名,這樣有觸犯著作權嗎?公司在版權頁寫:「版權所有,不得轉載,本刊對文章有隨時刊登、轉載、刪改及編輯等權利,並享有著作權」,到底著作權是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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