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欠我錢,竟然因為不想還錢就把資產都轉到其他地方去了!
錢毫無疑問就是個傷感情的事,會讓多年的家人朋友頓時變成仇人對簿公堂。但就算知道對方將財產都轉到他人名下,沒有客觀證據也無法要求法官強迫對方還錢。

但就算知道對方欠錢,我們平常工作已經很忙了,根本沒有其他心思餘力去找尋蛛絲馬跡。甚至在尋找證據的過程因為不熟悉程序被對方發現,出現更多磨擦讓原本的朋友變成仇人。

如果能請專業人士協助掌握對方資金流向,甚至提出惡意脫產的客觀證據,是不是就能夠在不破壞感情的狀態下將原本就屬於自己的財產給討回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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